1、型式檢驗 在下列情況下應進行型式檢驗。
新產品投產或產品定型鑒定時;冷修后恢復生產時;原材料或工藝參數有較大變化時;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;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和主管部門提出要求時。
2、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的項目有尺寸偏差、對角線差、厚度偏差、厚薄差、外觀質量和彎曲度。
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,制定合適的出廠檢驗抽樣方案。
當進行產品質量認證、監督抽查和仲裁檢驗時,可按本標準規定的玻璃批量和樣本量抽樣。其依據GB/T2828.1-2003,AQL=6.5制定。
批量 | 樣本量 | 接收數 | 拒收數 |
2~8 9~15 16~25 26~50 51~90 91~150 151~280 281~500 501~1200 |
2 3 5 8 13 20 32 50 80 |
0 0 1 1 2 3 5 7 10 |
1 1 2 2 3 4 6 8 11 |
一批玻璃中,若不合格片數小于或等于上表中的接收數,則該批玻璃上述指標合格的;若不合格片數大于或的呢關于表中的拒收數,則該批玻璃上訴指標不合格。
2、對無色透明平板博可見光投射比進行檢驗時,若檢驗結果符合4.1.5.7(1)的規定,則判定該批產品該項指標合格。
3、對本體著色平板玻璃的透射比偏差進行檢驗時,若檢驗結果符合4.1.5.7(2)的規定,則判定該批產品該項指標合格。
4、對本體著色平板玻璃顏色均勻性進行檢驗時,若檢驗結果符合4.1.5.7(3)的規定,則判定該批產品該項指標合格。
5、出廠檢驗時,若上述(1)判定合格,則該批產品判定合格,否則判定不合格;型式檢驗,若上述(1)~(4)均判定合格,則該批產品判定合格,否則判定不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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